邓恩心下长出口气。
他们的孩子要是个女孩,那对这个女孩来说可是太残忍了。
麦拉锡极为熟练地擦拭著自已脑袋上的泪水:“这小子体格隨他母亲,才14岁,就已经有3米多高了;可別看他体格大,性子却不沉稳,像极了我年轻时候,爱闯、爱闹,一身发泄不完的精力。”
“按照我的意思,是看著他在我身边长到18岁成年,然后就把他送去里尔城,那边环境更宽鬆、观念也不像这边那么保守。”
“可没想到—·就在半个月前,那小子偷偷离家,去了荒蛮穴巢!”
虽然知道有些不礼貌,但邓恩还是没忍住问了出来:“偷偷,离家?”
三米高的庞然巨人,也能“偷偷”吗?
“都怪我。”奥蒂的眼泪又开始往外涌,这一次麦拉锡提前拉了一块餐布垫在了自己脑袋上。
“那天麦拉锡去公会,我就训练康纳掌握他的类法术能力,消耗不小,所以吃过午饭、就有点困了。”
“当时我嘱咐康纳,让他自己再练习一会儿,就去楼上睡觉了,没想到,一睁眼时,他已经、已经。昂”
哭声简直像是一头大象在濒死哀豪。
麦拉锡拍了拍妻子的手背,等奥蒂的哭声弱了些,这才道:“接下来由我说吧。”
“那小子从我书房偷了一封信,说是听他妈妈的吩咐送给我,所以当时僕人也没有阻拦。”
“但他没来公会,而是一路去了荒蛮穴巢,等我听到消息时,他已经跑得连影子都没了!”
看这一番举动,他们的孩子倒还算是聪明。
邓恩正色道:“不是我不愿意帮忙,只是会长、会长夫人,已经过去半个月了,贵公子要是什么都没带就冲了进去,现在恐怕已经—”
“不会的。”奥蒂摇了摇头:“虽然我这个背叛者被驱逐出了部落、永远不能再踏足荒蛮穴巢,麦拉锡也被列为必杀目標,但食人魔一族最重血脉,所以我的同胞是不会伤害康纳的。”
“而那些哥布林、熊地精,他们还伤不到我的儿子!”
邓恩越发疑惑了:“既然是这样,那不是没什么危险吗?”
“生命危险不会有,但我担心的是另一回事。”奥蒂愁眉不展:“你们知道吗,曾经,我们被称为“奥格”,拥有属於自己的帝国。”
“只是在混乱纪元降临后,我们与主神西雅緹断绝了联繫,帝国也毁於一旦。”
“余下的奥格受灾厄四神的蛊惑,投入到了混乱阵营,墮落成了怪物,也就是现在你们口中的『食人魔”。
说到这里,奥蒂含情脉脉地看著麦拉锡:“是他,我的丈夫,將我领入了正神的怀抱,让我脱离了愚昧和残忍,不至於继续墮落下去。”
“但康纳还小,他不会明白这些的!”
“如果不能把他找回来,任他混在部族中,他迟早会墮落成怪物,终有一天,也將会死於冒险者手中。”
这倒是极为合理的诉求。
来到这个世界后,邓恩已经见过太多灾厄四神信徒造下的孽。
教会也许有诸多不好、正神也许並非完美,但总比那些邪教、邪神要强得多了。
“可为什么非要是我们呢?”邓恩道:“麦拉锡先生,您是本地公会的会长啊,大可以发布任务、让他们把您的公子带回来。”
麦拉锡苦笑一声:“。-您知道,一只活的食人魔,在黑市上能卖到多少钱吗?”
“2000金幣起步。”
“而像康纳这样年幼、拥有高度智力的类型,价格更是会至少翻上10倍。”